匡小珊,女,30岁,中共党员,现任醴陵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二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敢于创新,认真做事,踏实做人,用汗水见证成长,用奉献丈量价值,以青春之名,不负时代之约。
甘作“绿叶”不争芳,全心服务司法审判
穿上法袍,敲响法槌,一定是所有法院人共同的梦想。但踏上神圣的审判台之前,还需要很多的沉淀和准备,其他角色同样散发光芒。进入法院后不久,匡小珊同志就因工作需要被调入院办公室,一待便是两年。同期小伙伴已是当事人尊称的“法官”,而她还是行政岗上团团转的“小匡”。她羡慕,但也珍惜与众不同的锻炼机会。作为宣传专干,她不断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官方微博、微信,改版官方网站,同时积极联系各级报刊杂志电视台,撰写新闻稿,拍摄专题片,努力展示法院和法官的新风貌、新风采,传播司法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她撰写的稿件过半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并于2015年被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法院网评为“网络宣传先进个人”。2016年初,她回到审判岗位,开始独立承办案件,但在法官员额制改革时,因办案年限等条件不符未能成为首批员额法官。面对改革带来的变化,她端正心态,淡化得失,迅速完成从法官到法官助理的角色转换,协助主审法官公正高效地审结案件,同时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办案技巧,深入研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撰写关于民间借贷、家事审判、人民调解等内容的调研材料,全面提升业务能力,获得了“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2018年6月,她顺利通过全省第二次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成为醴陵法院最年轻的员额法官。
敢当“新枝”不畏难,全力助推司法改革
哪里有改革,哪里就有年轻人的身影。在深化司法体制的改革的进程中,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匡小珊同志服从大局,积极作为,为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一站式建设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2019年4月,在湖南全面施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后,她被调入行政审判庭,跨区域审理攸县、茶陵、炎陵、芦淞区的行政案件,多次参与党委政府部门涉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会议,高质量办理了多起涉苶陵老城旧住宅区棚户改造引发的强制拆除和行政协议纠纷,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兼顾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职责。2020年4月,为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重点工作,她被调入立案庭速裁团队,负责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并开展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在审判业务方面,她全年审结各类案件463件,结案率达100%,平均结案天数为18.9天,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各项重要指标均居全院前列。在机制建设方面,她重点研究物业、金融借款、道交、劳动争议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与行业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等沟通类型化纠纷治理方案,起草了《醴陵市人民法院、醴陵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网格员参与诉源治理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培训全市乡村法治建设骨干、网格员等6次300余人,诉前调解案件356件,有效推动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落实落地。
愿为“老根”不忘本,全情投入司法为民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匡小珊同志始终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和神圣使命,永远站在人民的立场,扎根在群众的大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基层法官,长年与基层群众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几乎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而她,总能共情人民群众内心深处的悲喜。2020年底,立案大厅收到厚厚一沓劳动争议的材料,38名游船员工在劳动仲裁申请未予受理的情况下,将追回工资的希望寄托到了法院。2017年7月,因水库游船开发项目,该38名员工作为当地村民与旅游开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以底薪加提成的方式计算,提成则根据公司营运收入分配。受雇村民满心以为有了在家门口就业创收的好事,但因开发项目推进受阻,不到一年时间,公司就与他们提前终止了合同,且仅支付了部分工资。此后,公司注销,负责人下落不明,劳动合同存在瑕疵,重要证据取证困难,仲裁申请未予受理,村民们的期待落空。匡小珊法官接收该批案件后,迅速着手联系原公司股东,借助司法送达平台的协查找人系统以及其他大数据平台,多方询问、对接、打听后终于联系上两位实际投资人,并在几经释法劝说后,成功将分处广东、浙江且本身存在内部矛盾的投资人建成微信群,协商确定了调解方案。在确保应付款项全部汇入法院账户后,匡小珊法官即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该38名员工与投资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发放了相应款项。纠纷圆满化解,村民们迟到多年的权益终于得到兑现。
今日盛世,法治建设已然繁花锦簇,司法改革已然硕果累累,但更令人欣喜的是,尚有千千万万如匡小珊同志一般的青年干警,牢牢扎根在人民的土壤中,向阳而生不惧风雨,向上而长不畏艰难,茁壮而挺拔,焕发出无限的希望,彰显着蓬勃的力量。新时代的司法,一定更加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