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醴陵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吴某林提供的被执行人吴某军财产线索,成功扣押了一辆涉案车辆,为案件顺利执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据悉,2018年至2019年期间,吴某军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林借款共计3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违约金。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后,吴某林多次向吴某军催要借款均未果,吴某林遂将吴某军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吴某军应在判决发生效力后三日内偿还借款30000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吴某军未履行义务,吴某林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军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将其名下的车辆予以查封。但因查找不到该车下落,不能实地扣押车辆,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
2022年3月10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吴某林成功掌握了被执行人吴某军名下车辆的动向,便立即向法院反映了情况,告知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吴某军的车辆由其妻子驾驶,其妻子每天会驾驶车辆前往固定的工作单位。法院执行干警获悉该消息后,马上进行了工作部署,准备在第二天上班的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人吴某军妻子的工作单位进行扣车。
2022年3月11日清晨,法院执行干警在做好扣车前期准备工作后,火速赶往了被执行人吴某军妻子所在工作单位,并顺利找到了吴某军的妻子,但吴某军妻子在见到法院执行干警后因不了解实际情况而表现得情绪有点激动。法院执行干警见状赶紧安抚被执行人吴某军妻子的情绪,考虑到在公共场合进行沟通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便将其带到了一间空旷的会议室进行释法明理、说明情况。在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劝说下,被执行人吴某军妻子逐渐稳定了情绪,也理解了此次执行工作内容,当即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至此,法院执行干警顺利扣押了涉案车辆,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此次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离不开法院执行干警的用心、贴心和暖心,更离不开文明有力的执行措施。2022年以来,醴陵法院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优化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认真保障民生民利,真正做到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