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就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等工作作出部署,强化办案力量,推动醴陵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醴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旿出席会议并讲话。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在法治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主动担当、精准发力、系统施治,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决战决胜“千亿时代”,团结奋斗开启中国式现代化醴陵篇章,推动醴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法治保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按照最高院张军院长“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的要求以及省高院朱玉院长“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为契机,保持清醒的头脑,看清问题的严重性,坚持自我革命,以最严最强最硬举措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狠抓问题整改,努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锚定目标,正视短板弱项,突出靶向施策,全力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要完善立案登记制,提升立案便利度。二是要加强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三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营商环境的维护和指引作用,与党委、政法委、“三高”指挥部建立沟通机制,完善法官联系重点企业沟通机制,提升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