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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3-07-13 18:15:39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醴陵市人民法院面向本市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1名(性别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法院事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练计算机操作,并能速记;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聘用后,服从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个人及直系家属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现任人民陪审员或法律工作者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涉毒吸毒人员;

9.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1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为醴陵市人民法院政治部(621办公室),联系电话:23059032;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要求准备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内容

1、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计算机中文录入。

2、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名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我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本院其他临时聘用制人员现行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 

2、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和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工作必备的服装。

 

附:《醴陵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易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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