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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作者:易思思  发布时间:2024-03-07 11:18:32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6日上午,十三届株洲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二提级巡察组巡察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在醴陵市人民法院召开。醴陵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媛,株洲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组长李叶出席会议并讲话,醴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姚宁出席会议,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旿代表醴陵市人民法院作表态发言。

会前,株洲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组长李叶与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


在动员会上,李叶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部署和强调,一是坚持同频共振,深刻领会政治巡察内涵。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标,同频共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同轴共转,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要以巡察为契机,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深入对照自查,推动立行立改,更好地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保驾护航。三是坚持同题共答,圆满完成政治任务。要落实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认真对待,在行动上坚决支持,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袁媛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二要扛牢政治责任,深化“一起做工作”。要秉持“一起做工作”的理念,通过紧密配合,同向发力,实现让市委满意、让干部群众叫好的效果,让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要以巡察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巡视的工作方针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做好结合文章,以巡察为契机,推动醴陵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罗旿表示,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将迅速统一思想,以最坚决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安排,以最严格的标准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树立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问题整改。针对本次巡察工作,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以严肃务实的态度,深入发现问题、坚决整改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向组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株洲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全体成员,醴陵市人民法院全体院领导,醴陵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醴陵市人民法院全体正式在编干警,院属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根据株洲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共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即日起至5月7日受理群众举报。现将信访联系方式,以及扫码举报“二维码”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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